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苏科天委〔2024〕17号)文件规定,及《关于评选2024年度“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在学院各二级党组织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院评审,现对拟表彰的2024年度“三育人”工作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教书育人先进个人(5名):
王豪杰(土木工程学院)
杨 颖(语言文化学院)
刘沙路(艺术学院)
吴静梅(马克思主义学院)
牛丽芬(公共教学部)
二、管理与服务育人先进个人(3名):
盛楠楠(教务处)
聂锦宏(学生处)
刘建琦(语言文化学院)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0日—16日。公示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5123715。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