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保卫处负责人的公告

【信息来源】人事处  加入时间:2024年04月22日 13:52  访问量:

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聘保卫处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的组织管理能力;

2.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坚持廉政勤政,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5.取得中级职称已满两年,或在正科级及以上行政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在我院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聘程序

(一)个人自荐。个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干部选聘报名表》和岗位工作设想,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写意见后,于424日上午10:00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由人事处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主管院领导后,确定参加选聘人选;

(三)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述职,学院开展民主推荐;

(四)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并对其进行严格考察,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

(五)讨论决定。对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确定拟任对象,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公示任用。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纪律要求,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院人事处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  0512—65123715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干部选聘报名表.docx



人事处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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