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处  加入时间:2023年06月29日 12:02  访问量:

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要求,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我院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师德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6月6日—7月31日。

学习对象: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内容及目标

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案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侑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只记录学习时长,不认定学时。

三、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

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动员组织。各单位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作为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2.做好支持服务。发挥各单位学习督导员作用,及时了解教师专题学习进展情况,解决教师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帮助教师顺畅、高效学习。

3.做好工作统筹。各单位将专题学习与师德集中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工作统筹与协调,全体教职工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人事处将于7月21日-7月23日结合各单位核查相应教师获得的培训学时。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4008757650

人事处电话:68091833


人事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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