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为充分展示全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取得的丰硕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2023-2024年院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1、学院党委决定在全院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6名(其中教工党员不超过4名,学生党员不超过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不超过2个。
2、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职工党员(含学生党支部教工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员,每个二级党组织推荐名额各不超过1名推荐,无合适对象可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必须为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学院党组织的中共正式党员。
3、优秀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兼报。近两年内获评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不得重复参与同一类型奖项申报;学院将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二、推荐对象条件及重点
(一)基本条件
此次推荐对象应是在学院改革发展事业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推进学院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去,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优秀共产党员要求是正式党员,原则上在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中至少有一次优秀,优秀大学生党员还需受过校级及以上的综合表彰奖励。
2.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需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现仍从事党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推荐重点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评选应注重体现先进性、代表性,以德为先、实绩显著、群众认可。要着重向教学、科研、管理等基层一线倾斜,从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党组织代表中评选产生。
三、推荐办法和报送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表彰推荐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体现代表性、示范性,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展示。推荐时,应经党支部大会推荐,各二级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好中选优。推荐对象初步名单产生后,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各二级党组织推荐名单确定后,要做好本单位被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的审查把关及整理工作,于5月29日前将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推荐审批表各一份报党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940051510@qq.com,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李思佳,联系电话:68091930)。
学院汇总审核各类推荐材料后,将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选,推荐评选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附件:
1.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docx
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x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docx
中共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