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党委办公室  加入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0:39  访问量:

院属各部门、各院()

今年4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汇聚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根据省、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实际情况,现就“415”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

今年“415”宣传教育活动计划集中安排在326日至415日开展,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各单位要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反奸防谍宣传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普法宣传。

二、活动内容

1、大力推进反奸防谍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维护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综合运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宣讲,专题班会、提供资料、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法治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切实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

2、强化《反间谍法》《规定》《办法》普法宣传。要充分利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全工作会议等契机,重点加强对《反间谍法》《规定》《办法》普法宣传,组织观看相关普法宣传片和警示片,推动广大师生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普遍共识。

3、组织主题宣传活动。要高度重视“415”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各领域,谋划推出特色鲜明的宣传项目。如设计宣传海报、宣传册页、短视频等宣传品。

4、加大12339公民举报电话宣传教育。“12339”举报电话是国家安全机关唯一对外公布的公民和组织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受理电话。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引导、鼓励公民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活动中。

三、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二是注意把握好宣传导向,确保宣传内容上不出偏差,防止负面炒作。

三是严格遵守有关宣传品制作的审批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各单位的相关宣传工作情况、工作成果、宣传成品,请于415日前报送至党办杨标老师处(行政楼306室,电话68091930),电子版发送邮箱 845701317@qq.com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

202332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普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3年我院教职工子女少儿参保发票报销时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