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岗 位 代 码
岗位名称/专业方向
岗位类别
人数
学历/学位
岗位职责
岗位招聘要求
101
辅导员
专业技术人员
4
研 究 生 / 硕 士
1、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引导和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心理等方面的问题;3、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冲突,保持学生队伍稳定;4、指导学生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工作,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5、协助开展教学管理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共党员;2、心理学类专业1人,其他专业不限;3、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4、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5、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7、能够服从学院整体工作安排。
102
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
1
研 究 生 / 硕 士
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1、专业不限,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6月1日后出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3、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乐于奉献、积极上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注: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校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副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1年以上。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与全面发展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主页、苏州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pxy@mail.usts.edu.cn。
2.报名材料要求:根据招聘岗位填写,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同时递交一份完整的应聘简历(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能够证明相关能力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缴款方式可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柜员机无法操作)至我院指定银行账号(收款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账号:1102021109000155679;开户行:工商银行新区支行),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填写“报名费”,备注栏中必须填写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及填报岗位代码,否则视为汇款无效。
(三)资格审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四)相关考核。
专任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考核:
A、笔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名额3倍时,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考核和相关能力测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B、面试答辩。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竞聘优势等,就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C、心理素质测试。参加专任辅导员岗位及管理岗位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应聘人员考核现场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
(五)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
(六)拟录用人员体检。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方式
经考核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学院与被录用人员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按照苏州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的,将按规定解聘。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下午15:30。
其他阶段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512-68091833
报名地点:苏州市长江路55号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行政楼306室,工作时间:8:00-16:30(双休日除外)
附件: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职辅导员报名表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