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学工办: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为做好2018年延长学年学生秋季学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梳理学生名单、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1、学院根据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课程的积欠情况和本学期重修情况,梳理出预期在秋季学期毕业的学生名单。
2、根据学校期末考试的安排,2019年1月份开始产生课程成绩。各系部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成绩录入工作。
二、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根据2018年11月2日发的《关于对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进行注册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按期注册的学生依据学生学业情况予以肄业、结业和毕业,此项工作于1月15日前完成。
三、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的初审工作
1、初审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和“各专业各模块应修学分数一览表”进行。
2、对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的初审,通过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形式进行。会议应由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教务处相关部门提供初审所需的基础材料和数据,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应逐个审核学生的学历、学位资格情况。对符合《苏州科技学院天平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各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审核材料,明确初审意见,将《XX系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况的学生登记表》报院学位办。
3、各系部应于1月15日将2018年毕业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初审材料、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等材料交院学位办。
四、院学位办负责对毕业班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复审,1月15日通过校园网公示复审结果。
五、2019年2月28日(暂定时间)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审定毕业班学生的学位授予资格。
附件一:2018 年延长学年学生学历、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