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加入时间:2019年01月13日 07:42  访问量:4645

经学院研究,现将2018-2019学年寒假安排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根据本学期教学活动进程安排,在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后,于2019年1月14日起放假。

2.教职工休假:坐班制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从1月15日开始安排轮休;非坐班制教师原则上从1月15日开始安排休假,有教学实习、实践指导任务的教师须继续按规定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提前休假。1月12日(周六)、1月13日(周日)正常上班。

二、开学时间及补考工作安排

1.学生开学:2019年2月23日、24日报到注册,2月25日正式上课。有补考任务的学生应提前返校,2月21日到院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补考手续,2月22日至2月25日集中补考考试。

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各专业的教学进程安排执行。

2.教职工开学:坐班制教职工2月22日起正式上班,2月23日(周六)、2月24日(周日)正常上班;非坐班制教师2月22日报到,2月23日、2月24日各系(部)自行安排活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三、假期要求

1.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假期前按照要求对实验室、档案室、书库等要害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要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假期交通、消防、防盗防骗等安全教育,并布置好新学期开学报到工作。

2.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对各类外来人员的管理。校园服务中心、学生处要切实做好留校人员尤其是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3.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严格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以及外出报备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请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于1月13日前报综合办公室(行政楼306室,电话68091930)。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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