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1:13  访问量:1729

各有关项目组:

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院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获批一般项目10项、思政专项项目8项(附件1)。为了表述更加规范准确,其中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项目申请书》的预期成果。《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项目最终成果主要形式为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及其他形式成果。项目研究最终成果不能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结项工作由学院科技处组织开展,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方可申请结项。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名称及批准号,未按要求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依据;标注省教育厅两个以上项目的同一成果,结项时只认定为第一署名作者一个项目的成果。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7日前填写好《项目任务书》并签字,A4双面打印一式2份报送至行政楼203室科技处,电子稿发送邮箱:437775771@qq.com。联系人:柳军,联系电话:68095465。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含立项清单)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科技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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