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2:42  访问量:187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精神,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院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 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 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要求

1. 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 申报教材须由我院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 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式1份。

2.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式6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 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式1份。

2.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2-2)1式6份。

3. 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四、推荐申报程序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本次重点教材遴选的申报工作,学院将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各教学单位于2021年9月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至天平行政楼203室。电子稿发至邮箱nannans621@163.com。联系人:盛楠楠,联系电话:68782257,15262408215。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订、新编)

附件3. 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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