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年11月23日 09:57  访问量: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2021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定于2021年12月4日上午8:30开始举行。根据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场规则及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登记表和声明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上交监考人员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二、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应留足赴考时间,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以免耽误考试。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按要求主动出示本人“苏康码”并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且“苏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所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四、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考试开始前半小时进入指定的候考室,考试正式开始后禁止进入考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得入场),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同时上交“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准考证由考生于2021年11月25日9:00开始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https://ncre-bm.neea.edu.cn)。

五、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六、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上。

七、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八、考生在计算机上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验屏幕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照片,如有不符,应立刻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

九、在自己核验无误后,进行正式考试计时。

十、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员联系。

十一、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与监考员联系,等监考员确认考生数据回收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时间到将对系统进行锁定,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按监考员要求在考场等候,待监考员通知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四、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

十五、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六、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

附件: 健康情况声明书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一流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党史学习教育校党委宣讲团宣讲报告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