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新生火车票优惠卡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年12月14日 15:39  访问量:5264

各二级学院:

2021年新生购火车票优惠卡发放、认购、信息写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惠卡”发放条件及费用支付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育厅、铁道部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苏教发[2003]5号文件)的规定,学生乘火车往返应全部凭贴有由教育部、铁道部监制的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火车票。

订购“优惠卡”条件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就读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往返家庭学校的。符合使用条件需购买“优惠卡”的费用由学生自付(每卡收取成本费7元)。

各二级学院统计、审查2021年入学的符合使用“优惠卡”条件的学生数量,同时收取“优惠卡”费用。

二、“优惠卡”交款办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费)

请各二级学院12月20日前将购买优惠卡名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教务处领取缴费通知,将购买优惠卡费用交学院财务处,凭缴费凭证到教务处领取“优惠卡”。学生名单格式详见附件1。

三、“优惠卡”办理办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各二级学院带缴费凭证至教务处207室领取火车票优惠卡,发放给学生。学生扫描优惠卡上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惠通学子”,注册并完善个人购票信息,并将优惠卡粘贴于学生证的正确位置,填写好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二级学院将粘贴好的学生证交至教务处207室进行写卡工作,写卡时间为12月22日至12月24日。教务处写卡同时将核对学生的家庭所在地与乘车区间,如果乘车区间站与家庭所在地不一致,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写卡。

四、加强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的管理

1.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实名制”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学生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只能购买4次优惠火车票。

2.严格限定乘车优惠区间。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写入的乘车区间,是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择。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因为父母居住地发生变化而变更乘车区间,除了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的优惠乘车区间外,还要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的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备注:20182019、2020级需要新办理“优惠卡”的学生与以上操作方式一致,并同时办理。需要修改信息的学生请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补办“优惠卡”的学生请于每月补办学生证的日期内办理。

附件1:学生购票优惠卡[学生信息]模版

附件2: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须知

附件3:学生购票优惠资质绑定

教务处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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