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2年03月11日 12:35  访问量:

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2022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1、2022年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工作,采取“揭榜挂帅”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组织,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自主选择申报,单个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

2、“揭榜挂帅”的重点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张榜”的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进行“揭榜”申报。申报截止后,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重点项目采用立项时下达70%、验收通过后下达30%的方式支持。

3、面上项目采用后补助支持方式。申报单位在指南(附件1)选题范围内自行拟题进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开展研究,形成正式的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后可申请经费后补助,研究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支持并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研究成果。

2、面上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为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等独立法人单位。面上项目对在苏高等院校等单位以及县级市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2项。

3、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4、支持青年人才开展软科学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人才承担软科学研究项目,力争青年人才项目占比达到30%左右。

5、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三、申报限制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批次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截至2022年2月底,承担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超期6个月且尚未完成验收的;

(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

(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的;

(4)列为科技信用严重失信的。

2、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立项资格。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应聚焦苏州,涉及研究目标、现状分析、调研案例、实证研究及对策建议等内容,实证及调研的文字篇幅应占总篇幅的50%以上。对策建议部分应具有科学依据,有较高的可操作性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21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面上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控制在1万至1.5万字之间,并包含8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字数在2万字以上,另附至少1篇与课题相关的5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建议。

2、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严禁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3、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等联合开展研究。与合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书以附件形式提交。

4、市科技局对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享有独家发布权。成果在报送前不得自行发布,违者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5、面上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技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外出版、发表和宣传软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和专著等),应标注“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字样。

五、申报事宜

1、市软科学研究项目实施网上申报和审核,无须提交纸质材料,确保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申报人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suzhou.gov.cn),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或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http://www.szzxzjsb.com)点击“苏州市科技局”图标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签字盖章扫描的承诺书(附件5)、申报书(网站下载填写后直接上传)及其他相关附件。

2、项目网上申报校内时间截止为:2022年4月6日15:00,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科技处,联系人:柳军,电话:68095465。

附件

科技处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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