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5〕2号)文件要求,学院现开展“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优秀教师。
2.推荐条件:弘扬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服务社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取得显著成绩。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省部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不再作为遴选推荐对象。
3.推荐名额:学院1人。各二级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
二、材料要求
“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候选人照片2-3幅(电子版)。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5年7月7日16:00前提交至人事处,联系电话:65123715;邮箱:740701089@qq.com。
附件:“2025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表.docx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