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校级各类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5年05月16日 08:40  访问量:

各相关项目组:

根据学院近期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校级各类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2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各项目组自查和教务处集中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仍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追回研究经费。在自查的基础上,各项目组填写对应的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组应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建设计划和材料。如果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研究期限或其他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专门报告。

各项目组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后期的建设与研究工作中应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和学院当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定位与建设发展目标,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以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三)检查时间

1.各院(部)、各部门请于5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统一交至行政楼203室李文晶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命名发送至tpxyjwc@163.com。

2.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6月上旬完成。

二、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22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11项,详细名单见附件3。

2.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1项和2021年至今未结题项目6项,详细名单见附件4。

(二)结题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结题验收表(见附件5、6、7),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负责人需要认真对照结题要求做好答辩准备(PPT汇报)。

2.项目组应按立项文件中结题要求精心准备成果材料。所有项目提交的成果论文以正式发表或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为准,第一单位必须是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3.项目组所在单位应对结题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的内容及数据属实,成果材料真实、可靠,单位负责人在结题报告书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

(三)结题验收形式与时间

1.各院(部)、各部门请于5月30日前将结题验收表(一式五份)及成果材料(总页数不超过100页,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交至行政楼203室李文晶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以“单位名称+课程思政项目结题材料/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材料”命名发送至tpxyjwc@163.com。

2.结题验收评审拟定于6月上旬进行。希望各项目组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如有申请延期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备案。

三、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68782257。

附件1: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清单.docx

附件2: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3:校级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清单.docx

附件4: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清单.docx

附件5: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

附件6: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课程思政”建设一般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

附件7: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教务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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