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实施细则(修订稿)》规定,拟启动2025年度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范围:取得我院本科学籍、修业满一学年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次转专业对象原则上针对2023级和2024级学生。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申请转专业时,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必修课和限选课)取得的学分绩点均达1.0及以上者。
2.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为参加单位,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参加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创业取得显著成果者。
5.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申请转专业者,经学院相关程序给予优先考虑。
6.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要有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或确有特殊困难(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并经学院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7.入校学习满一年,确有学业困难(学业预警达到橙色预警等级),不能胜任在原专业学习者。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学生。
2.招生时国家已明确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
3.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的学生,含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现代职教体系项目等。
4.学分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学生。
5.由外校转入我院的学生。
6.在校期间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
7.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8.未按学院规定缴清学费及其他费用的学生。
9.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转专业申请程序及日程安排
1.4月11日-4月21日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二级学院自身教学资源条件制定转专业方案,包含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单、各专业可转入人数、各专业转入要求、考核科目或内容、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同时,将转专业方案和《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1)报教务处畅里鑫老师处,并发送电子稿至43718290@qq.com。4月28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院审批后向全院学生公布。
2.4月28日-5月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每位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并排序,申请转入的专业应在学院公布的接受计划内。符合转专业2、3、4、5、6情形的学生,应及时提供详尽材料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转专业的资格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学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5月12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
3.5月13日-5月19日转出学院资格审查。转出学院负责提供学生的在校成绩单,对照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审核学生情况,将符合条件并同意转出学生的申请表整理汇总。5月1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_______________学院转出学生情况汇总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4.5月20日-5月26日教务处复审。教务处进行复审、公示复审合格名单,将公示无异议的材料交至各转入二级学院。
5.5月27日起转入二级学院组织考核。各转入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考核方式、时间等,提前一周通知到学生本人。各转入二级学院按照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对学生进行考核,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______________学院转专业考核结果》、《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等材料报教务处。符合转专业5、7情形录取的学生不占学院公布的计划。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分管教学院长复审,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下发相应学籍异动文件。
三、转专业学生的成绩记载与学籍管理
1.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二级学院综合评价,认定在转入专业保持原年级就读困难的,原则上应降级学习,学生本人也可自愿提出降级学习申请。
2.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转入专业同年级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条件同转入专业的要求。
3.学生转专业以前已经取得的学分,按学院学分认定办法做好认定工作。转专业后需要补修的课程,由转入二级学院给学生做好补修计划。学分认定和课程补修计划工作必须在学生转入新专业的第一个学期完成。
4.学生转专业以前的学习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5.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当学期的期末成绩由原所在二级学院登载。
6.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到转入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学生要理性对待转专业,要尽可能地详细了解拟转入专业各方面的情况,在对转专业是否更有利于自己的成长和发展有清楚的认识后,再做出理性的选择,避免盲目跟风。
2.已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手续。
3.获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当学期的考试,从下一学期开始进入新专业学习。学期结束时,如出现考试作弊及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情形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4.转专业相关表格见附件或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附件:
转专业相关表格.xls
教务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