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运行、教学质量管理、教师发展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学院将开展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院备案的全体基层教学组织,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中的基本标准和示范标准进行分类考核,重点检查基层教学组织自备案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教学领域的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及获奖情况、组织建设与开展情况等方面。
三、检查程序
1、基层教学组织自评。所有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表》(附件3),以及反映工作实际的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教研课题、论文;教研活动计划、教研活动记录;特色材料等能够起到支撑作用的文字、图片等资料,所有材料时间要求均为备案至今)。学院立项建设的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需同步准备中期汇报PPT,汇报时长5分钟内,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2、单位审核。基层教学组织所属二级学院(部)负责对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学院评审。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开展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汇报会,对中期检查通过的基层教学组织核算工作量。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将《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表》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各二级学院(部)于2024年12月24日前汇总报送至教务处203室,同步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tpxyjwc@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0512-68782257。
附件1.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xlsx
附件2.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pdf
附件3.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