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南京校区定于第8-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以各二级学院(部)自查为主,切实做好检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教学常规检查
1.课堂教学
本学期第6、7周,质量监测与评估处和教务处联合组织有关校区教学督导开展了本学期教师教学档案材料进行了检查,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检查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对任课教师的教案、课件、学生作业布置与批阅反馈、教学进度的落实、课外辅导、调课的补课情况等进行复查并及时整改。
2.听课与评课
校区领导、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领导应及时完成学院规定的听课任务,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课堂听课评议表》,对课堂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
各二级学院(部)应做好基层教学组织课堂教学研讨的组织工作,通过公开课的形式组织教师观摩交流,凝练教学研究工作特色,形成特色案例报教务处;做好教研室教师听评课与教学研讨的数据统计,统计材料二级学院(部)留存备查。
3.召开师生座谈会
教务处、二级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师生对校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汇总,对师生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行动措施,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4. 学业预警
各二级学院依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遵循“人员安排到位、信息通知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帮扶到位”的原则,有效做好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二、实践教学检查
1.实验教学
有关学院(部)须做好实验教学期中自查工作,注重对实验教学秩序、实验教学运行管理的检查工作。要根据本学期《实验教学进程安排表》,检查实验教学的落实情况。未按进程安排表落实的实验,应查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实习教学
有关学院须做好实习教学期中自查工作,检查已开展实习课程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任务书或指导书的布置与发放、实习基地的建设等工作。
三、期中考试
1. 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2周进行。4学分以上的课程原则上应安排期中考试,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力学类课程和周学时为5、6的考试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2025级和2026级学生因军训导致前半学期的其他课程上课时间不长,阶段性教学效果检查可采用考试或大作业、随堂考核等多种形式。2024级专转本的大学英语期中考试第10周须完成,其它课程的期中考试时间由二级学院(部)根据总体时间安排自行确定。
2. 所有课程(不含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的期中考试均由教学任务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安排,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配合,所需考场、考试时间由相关二级学院(部)在考前一周提交需求送交教务处蒋宗豪老师,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课程的期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部)所有考试安排确定后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安排表归类整理报教务处蒋宗豪老师,以备学校检查。
3. 各二级学院(部)应按校区考试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考场安排、监考、巡考、阅卷、试卷留存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全程试卷的保密工作。试卷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反映本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试卷经各二级学院(部)审核、教务处复核后,由各二级学院(部)送文印室印制。
4.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教学任务所在学院(部)做好期中考试工作。要选派教师承担监考任务,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四、其他
1.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并对提升教学质量的举措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于第13周(11月25日)下班前将《听课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电子版及纸质稿报送教务处蒋宗豪老师处,各二级学院(部)所凝练的教学工作特色案例作为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的附件一并报送。
2.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将继续实行多主体评教模式,学生评教集中安排在第16-18周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教务处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