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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6:52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提高我院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数据管理与应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高校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6〕17号)精神要求,现就开展新生心理普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测对象

26级全体学生、24级专转本全体学生

二、参测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

三、参测方式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全省高校统一使用“苏心门户”微信移动端进行心理普测。

四、测试操作流程

参照附件《高校学生心理普测教程》

五、注意事项

1.心理普测工作由新生辅导员组织学生在教室集中进行,严禁直接转发通知要求学生自行分散测试。

2.测试前需向学生说明指导语,不可省略:本次新生心理普测旨在了解同学们的整体心理健康状况。测评结果严格保密,仅供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心理教师及辅导员在必要时为同学们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使用,不会影响学籍、入党、奖惩、就业、考研等。心理测试不同于考试,题目回答无对错之分,请勿过度思考或参照他人,只需按照自身想法作答即可。本次测试共包含六个量表,大约需要花费15-20分钟的时间,请全部完成不要遗漏。作答时请尽量避免选择“不确定”“中立”等中间选项。为保证测评有效性,请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回答,评定时间范围为“现在”或“最近一至两周”的实际感受。此外,登录时请选择普通登录,并使用账号密码方式登录。

3.请保持普测现场安静、有序,测评期间严格维护现场秩序,按考试标准要求,学生须独立完成测试,避免相互讨论交流。

4.测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心理中心。电话:025-56861122。



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