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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2026年春学期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6:16访问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与引领带动作用,挖掘校园内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学笃行、全面成长,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办法》要求,现开展校区2026年春学期十大学生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未受到学校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

2. 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靠前,无挂科、补考记录

3. 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强,师生评价良好,身心健康,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4. 事迹真实典型、突出可学,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等十个申报类别(详见评选办法)中某一领域表现显著,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内容

1. 纸质材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学生十大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支撑材料(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加盖学院公章,原件备查);

2. 电子版材料:附件1Word格式)、支撑材料(按顺序整理为PDF格式,命名为学院+姓名+十大学生标兵申报)、《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南京校区2026年春学期十大学生标兵汇总表》(附件2Excel格式);

3. 申报学生需另附1000字以上详细事迹材料,与支撑材料一并报送。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649日上午11:00,将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xscnjxq@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十大学生标兵申报材料;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12A教学楼201,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将本次评选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推进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生申报,严格开展初审工作,确保评选工作有序推进;

2.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二级学院需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审核申报学生资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候选人事迹真实、突出,符合评选要求;

3. 规范填报,按时报送。请各二级学院指导申报学生规范填写申报表及汇总表,按要求整理、装订材料,严格遵守本次评选的材料报送时间节点,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 严守纪律,杜绝造假。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若经查实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立即取消申报学生参评资格,并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南京校区学生工作处

202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