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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4-12 08:54:38  作者:  点击:

院属各院(部):

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学院定于第8-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二级学院(部)以自查为主,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常规检查

1.关于课堂教学

对任课教师(特别是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教案、课件等教学文件资料以及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进度、布置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答疑、调(停)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明显滞后的课程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整改。

2.关于听课

院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系主任和同行应认真完成规定的听课任务,认真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课堂听课评议表》,对课堂教学状态欠佳的课程要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各二级学院(部)对各类听课评议数据做好统计工作。

3.关于师生座谈会

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部)须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师生对学院特别是二级学院(部)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4.关于学业预警

对照《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开展学业预警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遵循“人员安排到位、信息通知到位、责任分解到位、措施帮扶到位”的原则,有效做好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二、实践环节检查

1.关于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期中自查工作,要注重对实验教学秩序、运行管理和开出效果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实验正常开设、延期开设、变更情况,实验指导书或任务书等。对因故未开出的实验,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在期中检查材料中提交。

2.关于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期中检查的重要内容。期中检查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要求在第9周前完成自查,学院抽查从第10周开始。自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教师指导情况等。抽查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领导、整体工作计划和进度、选题与开题、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以及各阶段的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确保材料的完整与规范。

3.关于实习教学

实习教学环节的期中自查工作包括:已进行的实习课程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检查各种教学材料,包括实习任务书或指导书、实践教学实施计划表和总结表、实习记录或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报告等。因故未按时开设的实习环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开设计划与实施方案,并在期中检查材料中提交。

三、组织期中考试

1.本学期期中考试安排在第9-10周进行。4学分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都应安排期中考试,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力学类课程和周学时为5、6的考试课程必须安排期中考试。

2.所有课程的期中考试均由任务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安排,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配合。所需考场由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申请,教务处安排具体考场。全院性公共课的期中考试时间安排要先与教务处209室潘中森老师联系后再确定,以避免冲突,联系电话:68092517。

各二级学院(部)应于第8周周四(4月18日)前将需安排期中考试课程报教务处潘中森老师处。教务处将公布全院的期中考试安排,并组织人员巡查。

3.各二级学院(部)应按学院考试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考场安排、监考、巡考、阅卷、试卷留存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全程试卷的保密工作。试卷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反映本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试卷经各二级学院(部)审核、教务处潘中森老师复核后,由各二级学院(部)送文印室印制。

4.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教学任务所在二级学院(部)做好期中考试工作。要选派教师承担监考任务,要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四、其他

1.各二级学院(部)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并对提升教学质量的举措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于第12周(5月17日)下班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稿报送教务处203室李文晶老师处(E-mail:sunnyli1203@163.com,联系电话:68782257)。

2.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工作将继续实行多主体评教模式,学生评教集中安排在第15-18周进行,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发文通知。

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本科生课堂听课评议表》及《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等系列表格的电子文档可从教务网站下载。

4.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68782257。

教务处

2024年4月12日

版权: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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